23日下午,洞头县司法局召开2015年校园法律顾问座谈会。座谈会邀请了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及学生科负责人参加,洞头县职教中心、洞头县海霞中学等三所学校的负责人以及两家律所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各学校负责人积极发言,建言献策,在肯定校园法律顾问工作的同时,也对两家律所的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洞头县司法局方跃周副局长作总结讲话,并对开展校园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重视,充分认识到法律在学校管理、学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二是建立完善机制,进一步推动校园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要加强宣传,体现成效,认真做好校园法律顾问工作意见收集和情况反馈,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据悉,洞头县司法局今年组织浙江新港律师事务所和浙江泽商(洞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分别和县内的高中、初中、小学共三所学校签订了校园法律顾问,并组织开展了相关活动。洞头县司法局将这三所学校作为今年校园法律顾问的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各校园法律顾问律师更好地开展法律服务,争取为每一所学校量身定制法律服务套餐,将律师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