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温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调研员姜新率领督导组一行5人到洞头县督查指导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召开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实地走访北岙街道新城社区、查看相关台帐资料,了解我县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接下来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指导。洞头县司法局局长张于斌、法管科工作人员以及乡镇分管领导、社区(村)干部、各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于斌局长先向督导组汇报了我县2015年上半年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进一步的工作计划,从运行保障、工作落实、内容范围、考核督查四个方面对工作进行了总结梳理。随后,乡镇领导、社区(村)干部、司法所负责人、各律所负责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分享了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中特色做法,并就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方向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
在听取汇报后,督查组一行肯定了我局取得的工作成绩,并总结转达了颜华跃局长的指导意见,对我县接下来的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由局一把手主抓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二是要理顺工作关系,司法所要积极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搭建沟通平台,法律顾问要主动同社区(村)干部协调配合推进工作开展,乡镇、社区、村干部要提高重视巧妙运用法律顾问资源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三是要改进服务方式,让“有形覆盖”铺开面,用“有效覆盖”精化点,结合社区(村)实际需求,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务实创新,全面优化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洞头县司法局 法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