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立足律师执业特点 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发布时间:2011-03-07
    2011年2月28日晚,震瓯所召开“立足律师执业特点,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的学习讨论会议。会议由行政总监郑英铎主持。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围绕着这一重要讲话,震瓯所开展了“立足律师执业特点,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的学习讨论会议。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更应该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中去。
    为深入学习、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浙司办关于开展“送法律送温暖律师行”大行动的通知,震瓯所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方案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法律咨询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便民措施,积极认真地完成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工作,开展先锋维稳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慰问活动,健全完善“党支部爱心基金”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
    最后,会议围绕温州市律协开展的“互看互学互评”活动,覃杨萍律师、刘宾宾律师传达了兄弟所经验,为推进律所的发展,争创学习型、服务型,规范化管理的品牌律所提供了借鉴。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