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0月17日—19日,以“海洋生态环境与法律保护”为主题的浙江省第四届海洋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在温州洞头隆重举行,该论坛由浙江省法学会、省法学会海洋经济法治研究会、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宁波市法学会、温州市法学会、嘉兴市法学会、舟山市法学会、台州市法学会主办,温州市法学会承办,我协会与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应邀共同协办,来自浙江、江苏等各地的专家学者、论文作者、机关代表等100余人参加论坛。我协会会长周光律师、温州市律师协会海洋经济专业委员会主任严凌振律师、副主任郑琦律师、秘书长杨萌阳律师出席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上,中国环境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做了题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现状及法律保护》的主题报告;参会的8位法学研究专家学者们先后围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安全保护”、“以区域立法协作破解苏浙沪海洋生态补偿跨界治理难题探析”、“海岛整治修复理论与实践”、“论海洋生态损害的法律救济机制”、“论海洋环境刑事立法的完善”、“论海底勘探石油造成污染的法律责任”、“海洋环境监管需要整体性思维”、“保护海洋环境的法律思考”等方面的课题做专题发言,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地互动交流和探讨。本次论坛还举行了由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尹林主持的《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立法研讨会,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杨萌阳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各代表就草案展开激烈的讨论,并取得良好效果。
在本届论坛上,我协会组织海洋经济专业委员会编印的《浙江省服务海洋经济政策文件汇编》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多家机关单位纷纷向我协会索取该汇编。
温州作为长三角南翼、海西区北翼中心城市和我省三大沿海都市圈之一,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良好的海洋经济发展基础。本次论坛在温州的成功举行,对于深化海洋经济发展法治理论研究,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等各方面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海昌通讯员:何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