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7 星期六
海昌所饶大贺律师成功办理鹿城区人民法院首例涉外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3-05-17
    2013年5月,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饶大贺律师成功办结了一起非洲某国被告人涉嫌贩卖四百多克毒品大麻的涉外刑事案件。该案是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个涉外刑事案件。
    饶大贺律师在该案尚处侦查阶段时,即受外籍被告人家属的委托介入本案。由于本案外籍被告人只能听懂部分中文,母语为英语和法语,因此如何克服会见、出庭中的语言障碍,了解案件详情、与被告人顺利沟通取得其信任和配合是本案首要攻克的难点。为此,饶大贺律师多方联系温州本地翻译社,聘请了一名具有优秀口译能力的翻译员来做好双方的沟通以顺利地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接受委托后,饶大贺律师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走私贩卖毒品的相关规定做了详细、具体的解释,告知被告人合法的诉讼权利,并深入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做好开庭前各项细致的准备。犯罪嫌疑人所在国驻中国大使馆对此案相当重视,饶大贺律师因此也多次与该国驻中国大使馆大使就案情进展、被告人依中国法律所应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沟通、解释,并争取了该国驻中国大使馆、总理办公室、总检察长办公室等部门出具的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明资料。法庭上,饶大贺律师提出本案被告人系初次犯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本案毒品已全部被收缴,未流入社会造成危害等辩护要点,提供相关证据,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驱逐出境。
    案件判决后,被告人及其家属及该国驻我大使馆等对案件结果均表示满意,被告人也当场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