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4日至15日,在灵溪镇人民广场举办为期两天的2008苍南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活动,此次活动由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苍南县消费者委员会主办,二十多家行政、事业单位协办。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受邀参加此次活动。在现场,我所律师为众多消费者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通讯员:潘少平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