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5日,天气晴朗,暖阳高照。在这风和日丽的好天气里,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游状元故里――梅溪,参观王十朋纪念馆。
王十朋纪念馆是梅溪村最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建筑,其主体是四檐八柱的仿木制结构,加之檐壁上的彩画雕刻,使得整个建筑显得庄重大方、气派非凡。正厅是王十朋展馆,在入口处列有圣旨碑,进入正厅,正中央端坐着南宋状元王十朋的雕像,两侧陈列着王十朋生平事迹碑文及其平生诗词字画。望着那古韵悠长的美词佳句,所有工作人员都心生敬意,赞叹不已,争相诵咏王十朋的诗词。王十朋诗词所体现的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对人性真善美的不懈追求,令在场的工作人员对今后的生活及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追求。
通过这次游玩观赏,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工作人员受到了精神上的洗礼,提高了思想觉悟,对今后的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思想指导作用!
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