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7 星期二
“民法典对建筑业的机遇与挑战”研讨会在温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1-06-07

2021年6月6日,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温州市律师协会承办,温州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协办的“民法典对建筑业的机遇与挑战”主题研讨会在温州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现场共270余人参会,线上有1000余人参加直播学习。

开幕式上,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杨康乐、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蒋兆康分别致辞。杨康乐副会长对来温参加会议的嘉宾、律师表示欢迎,并希望通过研讨会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蒋兆康副会长提出,《民法典》的颁布将全面而深刻地影响建筑业的运行和发展,希望业内要重视对民法典的研究与学习。



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姚辉教授作了《民法典时代的建工法律适用:理论与问题》的主题演讲,对民法典中建设工程法律适用的观点展开具体讲解,并就民法典的理念创新、担保制度的现代变革以及合同编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等问题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原最高人民法院李琪法官作了《<民法典>实施对于建工案件裁判的影响》的主题演讲,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对承包人的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定解除、情势变更原则在建设工程领域的适用等问题归纳其对司法裁判的影响及司法裁判趋势。两位嘉宾的精彩授课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认可。



下午,省律协建工委主任李乐敏就《<民法典>以“沉默”作出意思表示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省律协建工委副主任周丽霞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再思考》、省律协建工委副主任余卫就《建设工程领域中通谋虚伪之出借资质》、省律协建工委副主任杨介寿就《建筑领域相关的保理合同法律问题》、省律协建工委副主任陈加曹就《民法典下情势变更制度在建设工程领域的适用》分别作了分享。
盈科律所建筑与房地产法律服务运管中心副主任郦煜超就《民法典合伙合同对建工领域纠纷案件的影响探讨》、省律协建工委秘书长丁林阳就《民法典下实际施工人制度的“收”和“放”》、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克就《总价合同工程的结算争议与处理》、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顾问倪君部就《以<民法典>中“债务加入”制度解决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部分痛点》、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晓波就《合同成立的规则变化对中标后悔标后果的影响》等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研讨。
本次研讨会嘉宾云集,内容丰富,为所有到会人员奉献了一场高规格、高质量的知识盛宴,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