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务理事:
经研究,决定召开市律师协会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2月9日(周日)下午2:30-4: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局7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学习市委办(2012)53号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抚恤救助办法》;
(三)通报市人大《律师法》审议意见办理;
(四)研究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律师业的指导意见;
(五)通报30万元青年律师培养专项使用情况;
(六)审议并通过《温州市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七)研究举办律师硕士研究生班;
(八)研究在《温州日报》开展宣传。
四、参加人员
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请参会对象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