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对外交流委员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2-06-14
一、时间:2012年6月2日
二、地点:泰顺玉龙山氡泉度假村
三、参加人员: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市律协党委、市律协分管领导,泰顺县局领导,温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对外交流委员会全体委员。
四、主持人: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温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对外交流委员会主任姚建明
五、会议议程安排:
(一)第一项议程
泰顺县司法局包明波局长致欢迎辞,并介绍泰顺县基本情况。
(二)第二项议程
市律协党委副书记金疆传达“浙江省律师文化建设纲要”的精神,指出纲要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三项总体目标,四个主要内容及五个保障措施,以形成浙江律师执业精神,即“忠于法律、勇于担当,诚信务实,勤勉尽责”。
(三)第三项议程
1、温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温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对外交流委员会主任姚建明介绍两个委员会2011年工作,具体如下:(1)《温州律师》杂志及网站改版,进一步明确审核机制;(2)签约建立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3)与温州晚报建立互动关系;(4)组织律师前往山西、北京考察;(5)组织12批,138人对外考察、交流,等等。2012年将进一步推动律师文化建设及对外交流,包括与温州都市报开展合作,建立与公安机关的良性互动,等等。
2、温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正善介绍温州市首届律师书法、绘画、摄影展准备相关事宜,指出目前已到位作品20幅左右,地点初步定于图书馆或文化宫,但作品还需搜集,希望委员会成员予以重视,积极挖掘,同时,展期还需适当延迟。
3、温州市律师协会对外交流委员会副主任张建义介绍“温州市律师与新闻媒体合作暂行规则”修订情况,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与合作。
4、温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晓宁介绍今年市律师旅游、考察安排,分五批次初步确定如下:(1)50周岁以上律师赴台湾旅游;(2)十佳、十优律师赴新疆疗养旅游;(3)律师事务所主任赴上海学习、考察;(4)优秀党员赴贵州考察;(5)35周岁以下年轻的优秀律师去厦门等地学习、交流。除上述五批次要,还有与往年一样律师自愿报名的其它旅游计划。
5、会议通过:(1)温州市首届律师书法、绘画、摄影展由王正善具体跟进,定于7月份完成,展览场地根据最终参展作品的数量决定;(2)“温州市律师与新闻媒体合作暂行规则”由王建义根据讨论意见修改后,报规则委员会审核;(3)启动《温州律师文化建设纲要》的制定工作,修改温州市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操作指引,具体由金疆负责、张雅协助。
(四)第四项议程
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詹振灼发表重要讲话,指出:
(1) 要继续重视与推动温州律师文化建设与对外交流工作;
(2)将所文化建设和律师文化建设纳入百分制考核的内容;
(3)组织评选所报、所刊、所训、所徽、所网站建设和申报所知名商标的活动;
(4)创建一批具有政治文化、组织文化、管理文化、经营文化、服务文化、行为文化、形象文化的优秀律师事务所;
(5)建立良好的保障平台,为全市律师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