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2 星期一
关于对《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规则》等7件行业规则予以通讯表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
各位理事:
    2012年3月18日,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草案)》、《“800彩票”信息发布规则(试行)(草案)》、《温州市律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指引(草案)》、《温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具体实施<浙江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若干规定(草案)》、《温州市律师协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温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关于修改<温州市律师协会会费使用规则>的决定(草案)》和《温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关于授权和确认常务理事会行使制定行业规则的职权的决定(草案)》等7件行业规则草案,并表决予以原则通过。
    根据理事们的修改意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对上述的7件行业规则草案再次做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草案)》等7件行业规则草案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你们,提请你们予以通讯表决。
    理事如果对《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草案)》等7件行业规则草案的通过持反对或者弃权意见的,请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反对或者弃权的书面意见(可以附具体的修改意见)电邮或传真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理事如果在2012年4月20日前没有提出反对或者弃权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同意通过《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惩戒规则(草案)》等7件行业规则草案。
    联系人:薛琦,联系电话:88371830,电子邮箱:simon963@163.com,传真:88336771。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