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及时组织律师学习。
附:通知.zip
温州市律师协会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