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召开市律协四届十次常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晚上7时正开始。
二、会议地点
温州市司法局8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酝酿温州市律师协会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2、酝酿温州市律师协会四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草案);
3、酝酿《温州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4、酝酿《温州市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修改(草案);
5、酝酿关于召开温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6、讨论决定温州市律师协会四届理事会“十件大事”。
四、参加对象
市律协常务理事。市律协党委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重要,请有关与会人员按时出席。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