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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律师业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深化构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服务大局中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律师的社会影响力,实现律师业转型升级,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建立首届温州律师人才(专家)库,同时开展温州百名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推出一批能力强、品德正、水平高、业绩好的优秀律师,成为行业发展的典型,引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一)本市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度和声誉;
(三)有较强的业务素质,业务开拓能力强或者在某业务领域有专长;
(四)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处分;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下列律师:
1、历届“十佳律师”或“优秀律师”;
2、荣获“优秀共产党员”或“党员示范岗”称号的律师;
3、历届市律师协会理事以上的律师;
4、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律师;
5、办理过省级以上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律师;
6、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律师。
二、推荐人数
全市推荐优秀律师候选人的数量控制在200人以内。人数分配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根据律师的分布情况、人才储备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分配数量见附表。
三、评选程序
优秀律师评选工作采取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由下至上确认把关的原则进行。
(一)推选候选人
优秀律师候选人,市直律师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推荐,市司法局负责把关;县域律师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推荐,县(市、区)局负责把关。人员确定后,候选人应填写《优秀律师推荐表》,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履职情况,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县(市、区)局的意见。
(二)选拔
市律师荣誉评选委员会将综合各地(所)的推荐情况,结合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特点等要素,对推荐的律师开展联评,选拔出百名优秀律师人选。
(三)公示
市律师荣誉评选委员会将“百名优秀律师”人选在“800彩票”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期间举报查证属实的律师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评定及结果的应用
市律师荣誉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根据选拔和公示情况最后确定“百名优秀律师”人选。当选“百名优秀律师”的人选,将被录入“首届温州律师人才(专家)库”,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下文通报,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宣传。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百名优秀律师”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温州市司法局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