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门委员会:
2006年已近尾声,新的一年即将到来。为了更好地安排市律协2007年各项工作,请各专门委员会近期召开一次会议,按照《温州市律师协会章程》和本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制定2007年工作计划,并于12月10日前书面报至市律协秘书处,以便秘书处汇总修改后提交会长办公会和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特此通知
温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