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温州市律师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现有律师事务所44家,执业律师541名,律师法律服务已渗透到我市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加快我市律师业的发展,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根据当前我市律师行业的执业律师数量与素质、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业务结构等现状,制定温州市2005-2010年律师业发展规划。
一、温州市2005—2010年律师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温州市2005-2010年律师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以律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巩固2004年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2005年“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成果,强化服务功能,扩大服务领域,加大改革力度,规范律师事务所建设,改善执业环境,提高行业监管能力,确保我市律师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温州市2005—2010年律师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发展律师队伍。到2010年我市执业律师总数达到650名,使执业律师人数占我市总人口的比例从目前的万分之0.7提高到万分之0.9以上。
(二)完善律师队伍结构。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吸收和培养,形成老中青律师的阶梯结构。加强律师队伍结构的专业化分工建设,争取我市律师事务所在业务上形成专业分工特色。2010年前,推出一批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建立1-2家专业律师事务所。
(三)提高律师业务素质。加强律师业务培训学习,引导律师加强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和设计,向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方向发展。到2010年,我市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执业律师达到50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执业律师达到50名。
(四)拓展律师业务领域。使律师服务覆盖我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满足社会对法律服务多形式、多层次的需求。要注重发展房地产、金融等非诉讼法律业务,特别要优先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国际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领域,为我市外向型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业务收费每年增长10%,到2010年全市律师业务总收费达到1.8亿元,其中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收费占40%。
(五)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律师行业的行风建设,探索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到2010年,争取在我市建成5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8家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
(六)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以创建文明行业为动力,大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强化律师队伍的诚信建设,认真查处不文明、不诚信的执业行为,树立律师新形象。
(七)加大律师行业对外交流力度。积极开展与各国、国内各地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交流。加大我市律师行业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工作力度,加大宣传推介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我市律师行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
(八)扶持县域律师行业发展。采取各项扶持性的政策与措施,积极推动县域律师业的发展,带动我市律师业的整体发展。
三、温州市2005—2010年律师业发展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推进律师业务,认真履行职责,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1.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和辩护水平及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诉讼能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
2.为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要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宅基地使用、税费改革、抵制不合理摊派等提供法律服务。制止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法律顾问工作。宣传农村村民自治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3.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的调处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特别是重大群体性纠纷的处理,化解和疏导各类社会矛盾。引导律师树立服务大局观念,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4.关爱社会弱势群体,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引导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农民等弱势群体提供快捷、低廉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5.积极引导律师为城镇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主动介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等领域,为其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6.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在全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利用律师广泛接触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优势,主动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研究咨询。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积极协助政府的信访工作,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7.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市场经济的作用。引导律师通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我市各类市场经济主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有序、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
8.鼓励律师业务向外延伸,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在提升我市律师服务的质量和层次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跨地区建立各种形式的协作、合作关系,支持规模律师事务所向外域发展,设立分支机构。
9.加强对我市律师行业业务特点、业务生命周期、业务发展趋势的系统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研究,提出有关人才引进和人才储备的建议,避免在新业务出现时因准备不足而造成被动局面。
(二)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律师业务结构。
l.鼓励律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律师队伍的学历层次。争取到2010年,45岁以下的执业律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大力加强律师业务培训。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懂科技的复合型律师人才,要采取各种方式积极培养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要引导律师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争取在2010年,我市律师能初步形成专业业务分工。
3.积极鼓励律师攻读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律师攻读法学硕士以上学位,学成后回所继续执业,为提升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水平发挥积极的作用。
4.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录用本科以上优秀应届法学专业毕业生,为其创造条件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5.加强引进人才,吸纳更多人才加盟我市律师队伍,特别是擅长国际贸易法律业务的人才要优先吸收。律师事务所凡引进30-45岁大学本科以上的青年执业律师,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积极协助办理调动、申报律师执业证等手续。
6.加强青年律师的培养。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重视、关心青年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青年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积极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创造各种条件,引导青年律师队伍步入稳步发展的轨道。
7.引导律师事务所把引进人才列入本所的发展计划,优先引进擅长涉外法律服务或具有专业特长的人才。
(三)加强监督、指导,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l.依法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民主管理机制、人力资源机制、财务管理与分配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业务管理机制、保障机制、文化建设机制等,使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六条禁止”,切实巩固律师队伍教育规范活动成果:(1)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收案、收费行为;(2)禁止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执业;(4)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5)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6)禁止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
3.进一步完善投诉律师违纪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惩处的程序和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查处力度。
4.进一步推行执业公示制度。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将律师收费、职业道德、执业规程和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使之置于全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之下。
5.进一步推行风险告知制度。自2006年起,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前,要向委托人出具风险告知书,告知该项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收取的费用。
6.加强律师行业诚实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制度。
7.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坚持与时俱进,指导律师事务所清理、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用人、分配、过错追究、集体讨论案件、诚信制度等,建立符合律师行业和市场规律的、科学合理的、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律师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
8.建立健全责任赔偿制度。在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控制和降低执业风险的同时,充分运用责任保险的保障体系,完善律师业务风险防范机制,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2005年开始,全市律师都要参加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9.要积极协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积极建立同有关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10.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竞业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
(四)加强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积极培育律师文化建设。
1.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要通过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律师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业道德素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调整律师事务所党(联合)支部的设置,促进县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面覆盖到整个律师行业,保证每位律师党员都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2.大力倡导律师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引导律师通过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为社会奉献爱心。2007年底前,由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三方共同捐资建“温州律师希望小学”一所。
3.大力倡导律师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律师事务所的所文化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申报服务商标,形成服务品牌;树立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干事业、求发展的事业理念;形成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相互促进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培育积极健康的执业操守和良好的执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