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8 星期四
关于征求《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考核标准》、《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考核标准》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03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考核工作,努力运用评优创先手段推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全国律协、省律协决定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考核标准》、《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考核标准》进行修改。现将《考核标准》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于2007年8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律协秘书处。

  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考核标准》、《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考核标准》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