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协分会、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鉴于省律协评定“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活动推迟,为了与省级评定工作相衔接,并给各律师所较宽裕的准备时间,经研究,决定延长“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申报时间,各律师事务所自评申报时间统一截止到6月30日。具体评定工作仍按温律协(2005)39号《关于开展评定“温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活动的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