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8 星期四
《温州律师志》编纂委员会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07-09-28

  2007927日下午,《温州律师志》编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编纂委员会主任童平宇主持会议,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温州律师志》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詹振灼到会讲话。委员  光、何延法、叶连友、周庆春、甘细平、胡笑华、黄昌华、刘学勤、伍月红、赵  杰、戴建平、邱瑞菁、王丽娟、金建华、胡卫珊出席会议。副主任金  疆、委员黄跃君、许乙川、金爱娟、冯蒋华、林应聪、郑  敏因事缺席会议。会议研究布署了《温州律师志》编纂工作的具体分工和任务。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为了顺利展开《温州律师志》编纂工作,编纂委员会将温律协〔200724号文件的20项内容进行了具体分工,分工如下:

  第一项“律师管理条例颁布之前的温州律师工作”由市局律管处、各县(市、区)局法管科负责;

  第二项“律师管理条例颁布后的温州律师工作”、第三项“温州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工作”和第四项“温州律协与律师工作”由市局律管处、各县(市、区)局法管科和秘书处负责;

  第五项“温州律师的党建工作”由金疆、林应聪两同志负责;

  第六项“温州律师事务所”由童平宇同志负责;

  第七项“刑事诉讼”、第八项“民事诉讼”和第九项“行政诉讼”由何延法同志负责,项军权同志协助;

  第十项“非诉法律事务”和第十一项“法律顾问”由周庆春同志负责,项军权同志协助;

  第十二项“温州仲裁中的律师”由童平宇同志负责,胡钢同志协助;

  第十三项“法学研究”由何延法同志负责;

  第十四项“参政议政”由周光、许乙川两同志负责,王正善同志协助;

  第十五项“温州律师的对外交流”和第十六项“法制宣传”由叶连友同志负责,杨康乐同志协助;

  第十七项“温州律师与法律援助”、第十八项“温州律师与慈善事业”和第二十项“律师个人回忆录”由秘书处负责;

  第十九项“温州律师的文化建设”由许乙川同志负责,陈敏同志协助。

  二、会议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作具体落实要求。各负责人要根据各事项的征集目标,研究制定出每项内容撰写的具体要求、标准及填报方法,需用表格反映的,要设计出各种统计表和说明细则,以方便统计和掌握标准,表格及说明细则设计好后(电子版),及时交由秘书处集中印发给各单位执行。秘书处和各县(市、区)局法管科除直接撰写律师管理这块内容外,还要督办、催办各律师事务所的材料及时上报。

  三、会议认为《温州律师志》编纂工作时间紧迫,要求所有表格原则上在1010日之前完成并交由秘书处印发,各种材料和表格原则要求在10月底之前完成撰写和统计并上报秘书处。

  四、会议强调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确实履行好责任,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前期准备工作要充分,要着力研究每个具体事项将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和细节,以及要达到的标准。办公室要不间断地通报各项工作完成进度情况及好的做法,整体工作力争在11月中旬之前完成。

  五、会议确定的《温州律师志》20项内容的具体分工以及所涉及的相关问题,由编纂委员会主任童平宇同志负责解答。有关各种材料、表格的上报事项,由办公室主任甘细平同志解释。

上报材料联系人:管显锋  联系电话:88336771 

Emailguanangel@163.com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