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9 星期四
关于2008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百分制管理年终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9-03-18
    根据市局、市律协《关于开展律师事务所百分制考核年终检查的通知》,从2009210日至200935日,市局、市律协会同11个县(市、区)司法局对全市45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百分制管理年终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上,各县(市、区)司法局、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对这次百分制考核高度重视,各律师事务所分别召开了所务会议和合伙人会议,统一思想,在认真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积极配合考核组的检查。从年终考核情况来看,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在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作)机制、函件管理、所务公开等方面比之去年都有了很大改进。全市律师事务所除9家因开业不足6个月没有检查外,其他45家律师所接受了检查,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的21家,比去年增加6家,经百分制考核领导小组评比,平宇、震瓯、合一、九州大众、乐泰、中辛等6家律师事务所为“2008年度温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80-89分的21家;70-79分的2家,70分以下1家,按规定取消其当年度律师事务所参评各类集体荣誉资格,并责令其整改。

  这次年终考核也发现,仍有部分律师事务所对百分制考核不够重视,对去年年终检查反馈的问题基本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老问题仍然存在,有的甚至还更加严重。其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有:

  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有为数不少的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业务档案管理缺乏必要的认识,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者没有落实,特别是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督促律师及时将案件材料归档,致使档案管理混乱,有的律师一个人手头就有数十卷档案没有归档。律师事务所普遍没有按规定设立档案借阅审批登记制度,业务档案随意堆放在会议室或者律师办公室,档案存在流失的危险。很多律师事务所档案装订很不规范,如顺序混乱、有大小纸张、草稿纸、无关材料等;部分档案要素不齐全,缺代理词、庭审笔录、收结案审批表、收费凭证、办案小结和办案监督卡等;部分律师事务所没有风险告知书,或风险告知书无当事人签字。

  二、函件管理不规范。全市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加强了对函件的管理,从检查情况来看,比以前有明显改善。但仍有少数律师所存在一些问题,如会见专用证明、律师调查函、介绍信等项目填写不完整,缺编号、去向、调查事项、签发人、日期等,有些没有统一编号;有个别信函仍未注明“律师助理”身份;有少数所的信函已整本盖印。

  三、收费管理不规范。少数律师事务所超标准收费没有按规定及时到当地律协联络组或者市律师协会办理确认书。有个别律师事务所存在部分案件有收费,没有收案登记,或合同收费金额与实际收费金额不符的现象。去年也发现律师私自收费,进行了查处。

  四、所务公开不规范。主要存在部分律师事务所对公示栏与网站上的工作人员公示未及时更新,对离开的人员没有及时撤除,而新进人员则没有及时补上等;个别律师事务所未公布市局监督电话;少数律师事务所聘用行政辅助人员没有报备。

  五、社会保险不落实。一些律师事务所未全部办理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的社会保险,个别所对所有律师助理均未办理社会保险;有数家律师事务所失业保险未保。

  除此之外,个别律师事务所还存在重大敏感案件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或不研究即报告。还有少数律师事务所存在既不参加各种会议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等现象。

  市局、市律协将以书面形式向全市每个律师事务所反馈检查结果,望全市律师事务所对照检查加以整改,各县(市、区)司法局也要以此为重点加强对各律师所的管理,不断把我市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推上新的高度。

 




                                    温州市司法局         温州市律师协会

             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