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2007年度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候选人条件及标准
1、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并取得律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2、年龄在25-35岁之间;
3、具有有效的(2004年11月以后取得)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6分以上。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在10月22日前向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报名。
联系人:孙晓宁 联系电话:56892866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