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召开四届二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8年6月22日(星期日)下午3:50,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
二、参加对象
市律协理事、党工委成员(列席)。
三、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温州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正案);
2、审议通过《温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3、审议通过《温州市律师协会会费使用规则》(修正案);
4、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设置、工作职责;
5、审议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会议重要,请有关与会人员按时出席。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