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部分律师的要求,为了服务广大会员,经市律协与保险公司多次谈判并达成协议,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车辆投保实行优惠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保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温州分公司
二、优惠措施
保险公司承诺:
1、律师车辆投保,所有商业险保费实行8折,即在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20%,也可以按照律师提供的上年保单(不管原来是何保险公司)直接打折(原来保单已经享受8折及以上优惠措施的除外),交强险仍按国家规定实行浮动费率;
2、鉴于律师工作繁忙,可以提供代为年检服务(价值150元);
3、打折后保费(含交强险保费)达2500元以上的车辆由中国人保(健康)温州中心支公司另行赠送50000元重大疾病保险(保费价值350元,见附件1,此项保险也可转赠他人);
4、依靠中国人保遍布全国强大而完善的服务网络,为广大律师提供迅捷、贴心的理赔服务。
三、参保对象
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律师事务所其他人员及其亲属的车辆均可投保。
四、投保办法
1、有意参保的人员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保单复印件(可以不提供)、拟投保项目、续保时间(即使现保单到明后年才到期,也需先行登记,以便享受团体优惠)报律师所内勤;
2、各律师所内勤将情况汇总后填写《律师车辆团体投保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参保人员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保单复印件,于8月31日前送发给市律协孙晓宁(联系电话88373355,13505770623),《律师车辆团体投保汇总表》电子表格同时发E_mail:wzslsxh@163.com。
3、保险公司根据登记情况,直接与车主联系,签订具体保险合同。
4、不明事项,请直接向保险公司业务经理杨爱真(联系电话13185817806,E_mail:yangaizhen6@163.com)咨询。
这次争取律师车辆投保优惠政策,是市律师协会为广大会员办的一件实事,请各律师事务所予以重视,将此通知传达到全体人员,并做好组织和登记工作。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1: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
附件2:律师车辆团体投保汇总表
附件1:
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2601)
一、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为一年
重大疾病保险金:保单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9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
保单生效之日起90天内(续保除外)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合同效力终止。
二、被保疾病(30种):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死 中风
慢性肾功能衰竭 严重烧伤 再生障碍性贫血
重大器官移植 慢性肝脏功能衰竭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系统性红斑狼疮 良性脑肿瘤
严重老年性痴呆 帕金森氏病 严重头部创伤
脊髓性瘫痪 失明 多发性硬化
肢体缺失 主动脉手术运动 神经元病肌营养不良症
急性出血性坏死 性胰腺炎 克隆病
失聪 语言功能丧失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
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昏迷 爆发性肝炎
三、保险金额 50000元
四、保费 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