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2007年度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温州实际,现就我市2007年度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注册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注册的对象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律师(年满60周岁的律师申请注册的,尚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能够从事律师业务活动”的证明)。2007年1月1日以后核准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参加2007年度的年检注册。
二、年检注册的时间
年检注册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20日。其中5月15日前为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初审及上报阶段。律师事务所年检和律师注册须先通过网络在省律师800彩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律师事务所年检信息》栏的相关内容与《律师注册信息》,因此,请各所务必于5月15日前上报有关年检注册材料。
三、申请年检注册应提供的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申请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律师事务所年检申报表》(800彩票下载);
2、2006年度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机构、人员、业务活动、业务收入等基本情况,上年度财务情况,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履行法定义务(纳税等)情况,被投诉及处理情况,缴纳律师协会会费情况等;
3、具有审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律师事务所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列明律师事务所现有净资产);
4、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缴纳律师协会会费的凭证(转帐形式)。会费缴纳标准参照《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汇款前请各所与市局律管处核对应缴纳的会费金额及注册人员名单。
户 名:温州市律师协会,开户银行:工行城南支行,
银行帐号:1203219009064024958;
70岁以上老律师可免缴个人会费,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从业律师工作20年证明及未受业内处罚证明。
女律师孕、产期申请免缴个人会费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医院证明;(3)准生证。
5、主管部门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履行法定义务和协会义务情况的意见;
6、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律师申请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审核登记表》(800彩票下载,表格中的律师个人总结与律师事务所评议意见应考入软盘);
2、律师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由市律协统一出具)。
3、《律师执业证》原件(为了便于律师执业,各所于5月15日前统一上交市局律管处);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换证工作
2007年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和《律师执业证》因注册页满需要更换新证。为了不影响律师依法持证执业,请各律师所尽快将执业律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神州律师网下载,以打印稿形式上报)和需更换新《律师执业证》律师的照片(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反面写上名字),于4月25日前上报温州市司法局律管处。
律师事务所需更换《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4月25日前将副本原件上报市局律管处。
五、其他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参加年检注册。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参加年检注册的,各所应于上报年检注册材料时将暂缓年检注册申请表(附件3、4,神州律师网下载)经主管司法局审核后一并上报温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暂缓年检注册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受停业处罚而处罚期未满的例外)。对未参加年检(包括暂缓年检注册期满后仍未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省厅将注销其执业许可;对未通过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将视情给予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或者注销其执业许可。
对不年检注册、暂缓年检注册以及未通过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主管司法局应将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收回交市局律管处。
(二)为全面掌握全市女律师的执业状况,请各律师事务所将《全省女律师状况统计表》(附件7、8,神州律师网下载)于4月25日前上报温州律师协会秘书处。
由于今年年检注册与换证工作同时进行,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司法局与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接通知后,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抓紧完成申报工作。在年检注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市局律管处联系。
联系人:林怡,联系电话:88371890。
附件:1、《律师事务所年检申报表》
2、律师名单汇总表
3、律师事务所(分所)暂缓年检申请表
4、律师暂缓注册申请表
5、会费缴费清单
6、申请会费减免人员名单
7、全省女律师执业状况统计表(A表)
8、全省女律师执业状况统计表(B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