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司(2006)138号《关于开展授予律师纪念奖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温州市律师协会对各律师事务所申报的人员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即日起至8月23日止。
嘉瑞成律师事务所:赵 坚、瞿韶军、金 疆、黄献国
平宇律师事务所:周春华、胡钢、童洪锡、张冬
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何延法、项军权、彭志坚、吕良贵、王玉枝
震瓯律师事务所:叶连友、金爱娟、南秋萍
中坚律师事务所:叶国光
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周 光、王正善、陈兴良
联英律师事务所:何连英
浙南律师事务所:周庆春
金克明律师事务所:金克明
金土地律师事务所:陈 敏
百合律师事务所:胡海婴
合一律师事务所:许乙川
天经律师事务所:陈星兴、陈兴节
乐泰律师事务所:王 彦
合众律师事务所:莫光建
金瓯律师事务所:吴继德、林小景
中辛律师事务所:陈秀迪
楠江律师事务所:陈林清
中欣律师事务所:陈永平
诚意律师事务所:赵旭峰
在7天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向温州市律师协会反映,联系电话:56892892。
温州市律师协会
二○○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