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5日温州市律师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通过)
温州市律师协会2006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精神,紧紧围绕“三个温州”的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大胆探索,形成以树立正确的执业观为引导,以律师所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律师所文化建设为载体,以诚信制度建设为核心的行业发展路子,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顺机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好队伍,拓展业务,谋求发展,努力把全市律师事业的发展推向一个新阶段。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律师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要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党组织与律协、律师事务所的关系,探索和不断完善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两结合律师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
1.加强市律协党工委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律协党组织对律师行业和律师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领导。要按照市律协党工委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市律协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律协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探索新时期行业党建路子。加强律师所党组织建设,明确律师所党组织设置的形式,加强对联合党支部和县域党支部的指导,发挥党对律师行业的引导、向导和指导的作用。规范党对律师党员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注意在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
3.积极开展律师思想政治教育,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讨新形势下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批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律师事业发展。
4.认真贯彻落实省厅有关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律师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界定、指导和报告工作。
(二)继续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巩固行业教育规范活动成果。
去年我市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发展不平衡,少数律师事务所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因此,今年要有重点地监督指导一些所进一步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教育规范活动成果。
5.组织“回头看”。一季度,在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回头看”活动。各律师所要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市律协要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对一些重点所再次检查,逐个予以规范。
6.举办律师事务所主任、内勤和财务人员培训班。对全市44家律师事务所负责日常行政管理的主任、内勤进行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7.修订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按照“七个规范”的要求,加快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的清理、汇编工作进度,今年上半年印发《温州市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范本》给各律师事务所,由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再予以修订和适用。
8.进一步完善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明确合伙人的管理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律师所的分配制度改革,在有条件的律师所开展年薪制试点工作。
9.完善律师事务所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事前审查和事后补救措施,实行风险告知制度和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10.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健全律师诚信档案和办案监督卡制度,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和社会监督,努力在律师队伍中形成热情服务、诚实守信、惩恶扬善的行业风尚。
11.加强投诉律师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健全投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案件的调查处理操作规程,完善投诉反馈制度,加强市律协投诉处理中心的建设。严格投诉律师案件的调查处理,抓住典型案件及时曝光。
12.研发律师事务所办公自动化程序。委托专门机构研究开发律师事务所专门的办公自动化程序软件,实现律师事务所收案审批、收案登记、结案登记的无纸化办公,实现电脑打印出具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函等。
(三)按照行业自律机制的规律,加快律协自身建设的步伐。
市律协理事会要按照行业自律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温州市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增强行业管理能力。
13.完善市律协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律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强化秘书处工作职能,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提升协会的决策和管理能力。
14.加强专业委员会的建设。要根据法律服务业务发展的实际,适时增加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及委员。要按照专业委员会的活动规则,尽可能多地开展学术研讨活动。要根据市律协财力状况,适时增加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经费。
15.加强会费预算管理。实行理事会对会费预、决算的监督,进一步增强会费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会费使用的效率。
16.重视和加强各县(市、区)律协分会、联络组的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律协分会、联络组明确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将各县(市、区)律协分会、联络组的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调整。
17.建立常务理事联系律师所制度。要制订工作规则,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常务理事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18.关注县域律师所及小规模律师所的发展。通过小所与大所结对、创特色所、调整布局等工作,促进县域律师业和小规模律师所的健康发展。
19.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积极配合市局制订《温州市2005年-2010年律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温州律师行业的发展方向;出台《温州市律师协会与媒体合作规则》、《温州市律师行业反不正当行为规则》等行业规范,维护温州律师行业的执业秩序。
(四)加大律师行业宣传推介工作力度,扩大温州律师的社会影响。
全面加强行业宣传推介工作力度,为律师执业营造良好环境。通过大力表彰律师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组织大型公益活动和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参政议政等活动,来展现温州律师的良好形象。
20.加强对宣传推介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重点宣传律师融入和谐社会建设、参政议政、法律援助、维权维稳等四类典型。会长办公会议要经常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宣传推介工作中的出现的困难。
21.加强与温州电视台“法治第一线”栏目的合作。依照《温州市律师协会与媒体合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与媒体合作律师人才库”中的律师参与“法治第一线”的节目制作,使该栏目成为宣传温州律师的平台。
22.在评选全国、省、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活动中,大力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媒体的合作,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律师正面形象。
23.通过报纸等媒体大张旗鼓地评选“十佳律师”、“优秀律师”和“青年律师新星”,使市民了解我市律师队伍中的代表性人物,激发律师争先创优意识。
24.发挥市律协通讯员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一批稿件,或举办新闻发布会,宣传律师队伍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树立我市律师行业中的典型。
25.加强“800彩票”的建设。要增加网站的编辑力量,调整网站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的内容,扩大网站的社会影响。
26.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律师开庭穿着律师袍,提高律师的形象。
(五)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自觉融入和谐社会建设。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律师不仅肩负重大责任,又有独特优势。要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27.加强国家机关法律顾问工作。重视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及在温全国人大代表法律顾问组、在温全国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组、市人大代表法律服务工作室、市政协法律服务组的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实行重要法律意见的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水平。推动各县(市、区)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
28.认真落实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指派得力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和随访工作。
29.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与法律援助机构密切配合,继续做好律师的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开展在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试点工作,力争使我市律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数目达到15个。
30.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作用,不定期召开会议开展集体研究讨论,提高议案(提案)和建议(意见)等的质量。
31.推广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下农村的经验,健全村居、社区的法律服务网络,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公益性法律服务范围,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32.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引导律师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六)努力开展会员服务工作,为广大律师办好事、办实事。
要充分发挥市律协作为行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为全市广大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会员服务。
33.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国土资源、规划、房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努力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努力改善本区域的律师执业环境。
34.继续争取税务部门支持,扩大律师事务所核定征收的范围,减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税负。
35.设立市律协扶贫救助基金,用于开展各项公益事业。组织动员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共同捐资建造“温州律师希望小学”一所。此任务在今年启动,争取两年内完成。
36.加强青年律师的培养。在市律协和各律师所设立青年律师培养基金,积极扶持青年律师向非诉和涉外领域转型,为我市律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较好的人才储备。鼓励和动员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参加中华全国律协组织的“全国律师论坛”。
37.协助市局做好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实习律师的上岗培训。鼓励律师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进修,完善知识结构。
38.关心律师的身体健康,做好2006年度全市律师的体检工作。
39.组织开展律师文娱活动。全年举办一次全市性的运动会或文艺活动。
40.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在总结已往对外交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目标明确、学有成效、自愿报名、节俭经费”的原则,组织对外交流活动。全年组织一次赴境外的学习考察活动,一次赴省外的学习考察活动。积极参加省律协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