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7 星期三
温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之星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05-06-27

 

  为了表彰在全市执业律师队伍取得突出成绩、作出较大贡献的青年律师典型,宣传推介他们的优秀事迹,展示温州市杰出青年律师的精神风貌,以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律师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开拓、大胆创新、积极奉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更好发挥青年律师人才的优势和作用,经市律协研究,决定在全市青年律师中开展评选“律师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系温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执业满三年以上。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未受过有关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处分。

  3、忠于法律,勤于学习,善于开拓,甘于奉献,取得突出业绩,或在某业务领域方面有特殊专长,或办理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成绩突出的,或具有其他优良事迹。

  二、评选机构评选活动

  由温州市律师协会主办,由温州市青年·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承办。律师之星评委会由温州市律师协会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和温州市律师协会团工委正副书记组成。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800彩票“律师之星”每半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6人,全年评选12人。评选程序如下:

  (一)推荐人选各律师事务所根据评选通知的要求,从所在律师所的先进青年律师中推荐最优秀的青年律师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材料要求1000~1500字以内。

  (二)确定候选人由律协秘书处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对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进行考察。每次确定10名为正式候选人。

  (三)投票评选评委会召开会议,在10名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基础上,进行投票。最终确定6名青年律师获得“律师之星”称号。

  (四)网站公布将本次当选的6名“律师之星”的事迹按月陆续在800彩票网站公布,每月推出一人,附照片上网。

  四、工作要求

  1、推荐呈报工作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进行, 由各所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各律师所必须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写出至少100字的推荐意见。

  2、各律师所应按规定填写推荐意见书。

  3、推荐对象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份,报送统一格式的3000字的事迹材料,主要反映执业中的闪光点。②近期正装照片及五寸生活照片各1张。

  4、首次评选,各律师事务所要在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到律师协会。今后评选,推荐材料上报时间以律协通知为准。

  联系人:薛琦    联系电话:88661562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