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举行专题学习会,学习领会加入修正案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全面加强律所律师、工作人员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执业向纵深发展,为培养符合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的律师队伍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律所副主任冯小昕律师主持学习会。
全国律协根据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作出修订,实现纪律处分程序的细化,增强了行业自律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体系,明确了律师执业行为边界,为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冯小昕律师从《规范》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个人学习体会等方面,详细讲解了新修订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同时结合攀远所实际,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为攀远所律师及工作人员更好学习掌握《规范》精神、更好强化自律监督、更好推进律师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清全国律协修订《规范》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不折不扣抓好学习贯彻落实,着力提高律师队伍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要使纪律规定成为律师及律所工作人员的行为底线,加强学习教育,狠抓贯彻执行,扎紧制度笼子,让纸面上的纪律成为律师和律所工作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要以严格的纪律推动律师队伍向好向快发展,把严守行业纪律和行业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自我管理、遵纪守法,切实维护律师队伍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律师执业生态。
本次学习会深入学习理解了《规范》,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实现《规范》的贯彻落实。既有深入的理论思考,又有丰富的实践提炼,让律师们真学真懂真信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