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黄兆鸽律师受邀为温州中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应用路径”讲座,中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等4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的目的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难题。
在讲座会上,黄兆鸽律师就“知识产权概念辨析”、“专利权的保护”、“构成专利侵权的条件”、“专利侵权诉讼应诉策略”四项主要内容开展演讲。黄律师强调了知识产权法是一项对信息的独占性利用予以认可的制度,所有的知识产权类别都属于特许权,是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资产。黄律师还指出,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可对侵权方提出停止侵权行为、索赔等主张,从而有效维护知识产权的有效行使。
通过本次讲座,让企业管理者认识到知识产权不仅是企业开拓市场的利剑,也是自我保护的武器,只有不断持续创新,创业者才能拥有核心竞争力,让企业正确地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企业的经营命脉,更好地前行。
浙江和乐律师事务所
龙湾区司法局法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