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3 星期二
平阳县开启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14

    平阳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律师参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开展律师参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三大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法治化进程。
    一、开启团队式服务模式
    根据县内律所业务特长,筛选出一支发展成熟的政府顾问服务团队,以一名资深律师加一名青年律师的分组搭配模式,将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与律师培育工作有机衔接,实现集约式、融合式发展。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局需求,灵活调配驻队时间,以AB岗轮值形式,确保律师团队每周提供三天以上的驻点服务。自3月26日工作启动至今,律师服务团队已驻点开展服务18次,接受法律咨询30余次。
    二、开启一站式服务模式
    建立驻队办公、随队执法的服务机制,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一揽子综合服务。把好“程序关”,以执法办案程序为切入点,集中梳理法律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协助城市管理部门进行逐一清查,提升执法行为合法性。把好“处置关”,在案件调查和现场处置中,协同执法人员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暴力抗法等行为,协助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把好“教育关”,为执法人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涉及住建、规划、环卫等办案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展系统培训,增强执法人员法制思维。自3月26日工作启动至今,律师已参与水头、萧江等地环保污水处置执法活动,并对仓储油纸特许经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三、开启共建式服务模式
    构建驻队律师与城市管理部门法制科室人员互助互补的协作模式,通过集中办公、联合审查、研讨交流的形式,
    实现双方业务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共享共建,努力为城市管理部门培育出一支法治能力强、业务精湛的执法监督队伍。在城市管理部门、律师服务团、司法行政部门三方分别设置联络员,定期组织开展座谈会商,集中研究试点工作运行问题,寻找并解决工作症结点,提升城市管理部门服务需求与法律服务产品的适配度。


                                      平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