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0 星期五
市律协召开六届九次理事(扩大)会议学习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
发布时间:2018-03-14

    为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指导律师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要作用,3月10日上午,市律师协会召开六届九次理事(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党委委员、全体理事、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律协副会长、市律协常务副会长叶连友传达了省律协九届七次理事(扩大)会内容和马柏伟厅长的讲话精神。市律协副会长杨康乐传达了中央两办、两高两部及司法部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精神。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市律协秘书长袁旭清传达了省厅关于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会议还安排市律协刑委会主任盛少林律师作《扫黑除恶刑辩实务知识》讲座。最后,市律协周光会长作总结讲话。
    会议提出,律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律师要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确保案件质量。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律师学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严格管理,把好第一道关。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认清形势,明确要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始终做到旗帜鲜明、头脑清醒,始终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