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2023年全省律师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统筹推进温州市律师市场化调解工作,市律协发起设立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批律师调解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群众工作能力的温州地区执业律师;
(二)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执业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
(三)执业三年以上,或曾担任法官、检察官、在大学从事法律教育工作经历与律师执业经历合计三年以上;
(四)自愿申请,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并同意遵守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规定。
二、申报程序
请符合申报条件有意向参加的律师填写《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律师调解员申报表》(见附件),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于5月10日前将纸质版邮寄至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金来娟,联系电话:0577-88999578
邮箱:1849881650@qq.com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益民路2号瓯越中央法务区1幢6层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
温州市瓯越调解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