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落实企业涉税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着力提升税务干部法律素养,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4月17日,我所洪小娟律师受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邀请,为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工作人员等开展了新《行政复议法》修订要点解读与适用专题讲座。
洪小娟律师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长期为龙湾区税务局提供法律服务。此次讲座中,洪小娟律师以龙湾区税务局近期遇到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为切入点,详细讲解了行政复议法的新变化,
包括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优化、行政复议范围及复议前置范围的扩大、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程序的健全、听证制度及复议委员会制度的增加,以及调解、和解适用范围的扩大等内容。
新行政复议法中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的设立、复议前置情形的告知要求、行政复议简易程序的增加以及新行政复议法与《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衔接问题,都对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及复议工作具有较大的影响。
讲座紧贴工作实际,深入浅出,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强,并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有关税务执法文书如何送达问题进行了交流解答。
洪小娟律师提出,在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过程中,税务机关要准确理解把握修订精神和内容,尤其是与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相关的条款,积极应对,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通过讲座,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加深了对《行政复议法》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的理解,今后将根据新法规定调整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