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晚,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四楼会议室灯火通明,该所10余名律师及6位实习律师参加了两个多小时的法律业务学习会。此前的两个来月,本所已举行七次这样的律师业务学习会。
为了提高实习律师和执业律师的业务水平,本所要求今年刚进所的四位实习律师每周选择一个本所律师承办过的案例撰写一篇案例评析,然后定于每周一晚上,召集全所律师和实习律师举行业务学习会,每次学习会分别由本所一位律师主持,先由实习律师介绍案例情况,再由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展开点评和讨论。不同之处是,本所大力发扬民主的学风,鼓励实习律师大胆发言,积极参与讨论,以提高应对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在当晚的学习会上,大家就未成年人抢劫案浅析等三篇案例分析展开点评和讨论。我县资深刑辩律师、主任陈立森等人就有关犯罪自首的特殊形态、同案犯是否具有证人身份、行政诉讼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等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案例分析和学习会的点评指导,广大律师特别是实习律师感到受益匪浅。
通讯员:顾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