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 星期五
光正大所开展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11
 
      2010年3月29日,温州市司法局印发温司发201029号文件(转发省司法厅《关于积极服务三项重点工作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该文件决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延长至2010年底,并将律师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其中。
      光正大所在认真贯彻落实浙司(2009)87号文件的同时,积极学习温司发201029号文件,并就该文件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自2010年4月16日开展动员部署以来,本所继续组织学习开展教育活动的文件精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并重点学习了李庄案件的警示意义。
 
                                                        通讯员:项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