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3日下午,震瓯所组织全所律师及律师助理讨论学习新《律师法》实施后的有关律师工作应注意问题,大家普遍认为新《律师法》实施后,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问题虽有改观,但问题仍然存在。新《律师法》在公检法系统尚未得到贯彻落实,指望新《律师法》规定的“会见权”、“调查取证权”能立竿见影地解决律师工作中的“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问题,还是不实际的,要真正贯彻落实新《律师法》还需要大家继续努力。
同时还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以及《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操作规范》。该操作规范要求各律师协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严格按照规范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指导等职责。震瓯所并按照要求,由所主任叶连友律师及金爱娟律师、覃杨萍律师三人成立重大、敏感案件指导组,指导、协调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工作。
通讯员:张纽约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