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3日,我所组织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共11人在温州大学城管委会会议室开展“大学习、大讨论” 专题学习活动。
此次活动,我所特邀请市中院资深法官、原民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陈守南对《物权法》的理解与适用进行讲解。同时,学习了市司法局处罚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精神。金克明要求全所律师及律师助理要引以为戒,维护律师的职业形象,杜绝发生有损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在业务上要“更上一层楼”,加强自身的执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会后,全体员工还参观温大高教园区,举办爬山活动,并考察了三洋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