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2日下午2时30分,苍南县司法局局长陈敬甫、副局长谢康生、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钦琦等与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山敢律师、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负责人周秋孟律师出席了温州市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的揭牌仪式。
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是苍南县司法局与苍南县人民政府、温州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并与苍南县管辖范围内的各律师事务所协商,最终决定于2007年12月12日在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设立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该接待站由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负责安排本所执业律师免费轮流值班,为社会弱势全体提供更广泛、更深入、更高水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在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内挂牌成立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无论对于苍南县司法局和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首先,对于苍南县司法局来说:在律师事务所内挂牌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在温州市、乃至全省、全国都是首创,是苍南县司法局“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在律师事务所内挂牌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是苍南县司法局创建公共管理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在律师事务所内挂牌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是苍南县司法局利用律师的专业知识,提供更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举措。其次,对于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来说:在本所内挂牌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站是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从单纯的社会盈利组织向社会公益性组织转变的重要举措;在本所内挂牌成立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是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响应“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行动;在本所内挂牌成立苍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是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向社会展示本所律师形象,推动本所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讯员:郑思钢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