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4 星期三
金克明律师出席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8-12-16

 

        2008129日下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廉政建设座谈会听取对法院党组和法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金克明律师作为市中院特邀人员,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金克明律师在会上指出:我市有些法院收到证据不出具收据,应建立证据收件制度;申请诉前保全要移送到业务庭才采取措施,会导致保全目的不能实现,法院应在收到申请时即着手保全工作,对提供多少担保金额,也应作出规定;应建立法官的家访、夜访制度,保证法官队伍清正廉洁;金克律师强调:对 “会吵”、“会闹”的无理当事人,法院应坚持原则办案,不作无原则迁就。

        会议由监察室主任张明军主持,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一炬发表了重要讲话。